太阳成集团关于评定2018年度金速奖学金、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太阳成集团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金速奖学金、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川交职院发〔2017〕135号),现将2018年度金速奖学金、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严格按照《太阳成集团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金速奖学金、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川交职院发〔2017〕135号)的各项规定组织评选。
二、评定范围
评定范围均为全日制普通类员工。金速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大三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员工,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大二及以上的本专科在校员工和2019年毕业的本专科生。
三、奖励计划
根据《太阳成集团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金速奖学金、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川交职院发〔2017〕135号),金速奖学金、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各评定10名,每名获奖员工奖励10000元。
2017已评定金速奖学金7名、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6名。2018年继续评定全院金速奖学金3名、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4名。各系推荐的金速奖学金、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员工各一名。
四、评定条件
(一)金速奖学金申请员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员工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2.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没有补考和重修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必选任选课程和入学教育考试课程)。
3.前两学年或前三学年的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均位于专业年级排名前5%(含5%),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教育应修学分均位于专业年级排名前10%(含10%)。排名范围为该专业年级当年的在校生人数。
4.至少符合《太阳成集团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金速奖学金、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川交职院发〔2017〕135号)中规定的金速奖学金申报选择条件中的一项。
(二)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员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员工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2.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没有补考和重修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必选任选课程和入学教育考试课程)。
3.在校期间每学年的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和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教育应修学分均位于专业年级排名前30%(含30%)。排名范围为该专业年级当年的在校生人数。
4.至少符合《太阳成集团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金速奖学金、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川交职院发〔2017〕135号)中规定的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报选择条件中的一项。
五、评审程序
1.政策宣传。本通知将发布在学院网页公告栏和员工工作部通知公告栏,各系以线下班会、线上网络(如易班、qq、微信班群或电话、短信)等形式宣传到在校员工及应届毕业生。
2.员工申请,填写《太阳成集团金金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或《太阳成集团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辅导员审查员工资格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向系评审小组推荐。
4.各系召开评审会,拟定向学院评审委员会的推荐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员工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5.员工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员工材料汇总,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
6.召开学院评审会,评委由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和评审委员会成员担任。员工工作部初审通过的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员工要在评审会上做3-5分钟的陈述,只陈述本人业绩。评委根据员工情况评分,确定金速奖学金和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拟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不得超过学院总计划,可以少于总计划。学院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拟奖励员工情况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深圳市源微创新实业有限公司奖励基金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 金速奖学金和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分类报送。
2. 金速奖学金和金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分类汇总填写;
3.选择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涉及的原件,由系评审会审查,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确认“原件核对无误”后,随同其它材料报送,员工工作部不收原件。每一个推荐员工材料订在一起,右上角用铅笔标明与汇总表相同的序号。
(二)报送时间
请各系在11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材料至员工工作部,过时视为放弃。
本通知由员工工作部负责解释。
员工工作部
2018年11月6日